放电电流 (A) | 放电终止电压 |
(A)<0.2C | 1.80 V/单体 |
0.2C<(A)<0.5C | 1.75 V/单体 |
0.5C<(A)<1.0C | 1.60 V/单体 |
1.0C<(A)<2.0C | 1.50 V/单体 |
2C<(A) | 1.30 V/单体 |
1) 电池不宜放电至低于预定的终止电压,否则将导致过放电,而反复的过放电则会导致容量难以恢复,为达到好的工作效率,放电应0.05-2C 之间,放电终止电压如上表1所示。
2) 放电后请迅速充电,特别是在深放电后更应立即充电,否则将可能导致电池容量无法恢复。
3) 放电时请将电池温度控制在-1550。
2.电池容量保持
以下因素将影响电池的使用寿命:
(1) 重复的深放电,尤其是重复的浅充电后的深放电
(2) 使用环境温度过高
(3) 过充电,特别是涓涓浮充充电
(4) 过大的充电电流.
(5) 充好电的电池如果长时间未使用,特别是在高温环境下,将会导致自放电的加速和容量的减少。
3.电池的贮存
蓄电池应贮存在低温,干燥,通风,清洁的环境中,避免热源、火源、阳光直射,充足电存放,而每3-6个月补充电一次。
4.安装使用
(1) 使用前请检查蓄电池的外观
(2) 蓄电池的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士来进行。
(3) 电池不可在密闭或者高温的环境下使用(建议循环使用温度为535.
(4) 安装搬运电池时应均匀受力,受力处应为蓄电池的壳部分,避免损伤极柱。
(5) 电池在多只并联使用时,请按电池标识“+”、“-”极性依次排列,电池之间的距离不能小于-15mm。
(6) 在电池连接过程中,请戴好防护手套,使用扭矩扳手等金属工具时,请将金属工具进行绝缘包装,避免将金属工具同时接触到电池正、负端子.
(7) 若需要电池并联使用,一般不要超过三组(只)并联.
(8) 和外接设备连接之前,使设备处于断开状态,然后再将蓄电池(组)的正极连接设备的正极,蓄电池(组)的负极连接设备的负极,并紧固好连接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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